又一起纱布门事件?
1月28日,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长安法庭审理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:任女士剖腹产后,腹内遗留了一块纱布长达五年多,直到年7月24日医院手术后发现。任女医院赔偿,双方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,遂走上了法庭。
目前法院还未做出判决。
一直以为自己得了肿瘤
年1月12日,医院做了剖腹产后,腹部起了一个包块,并伴有疼痛。医院认为是术后正常反应,但出院之后,任女士就起了低烧。
因为这是任女士第二次剖腹产,医院认为包块是老疤痕和新疤痕重叠导致。但之后的两年间,任女士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烧,但因为经济条件不好,所以通常只在卫生所就诊。
年1月底,任女士感到腹部剧烈疼痛,被送医院就诊,检查结果显示,腹部肿物待诊,任医院,医院,医院的手术方案,最终出院。
出院后,任女士腹部疼痛的症状并未消失,依然不时的疼痛,每次疼痛,她就去输液,输完后疼痛就消失了。任女士告诉记者,这期间一直以为自己得了肿瘤,她和丈夫也离婚了,带着两个孩子和父母一起生活,母亲身体也很差,她就是家里的支柱了,非常怕自己会倒下。
“那时候我经常哭,觉得自己没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,还没有为父母尽孝,就不晓得自己还能活多久了,以后孩子被人欺负怎么办。”任女士说,“压力特别大,晚上经常睡不着觉。”
年7月,任女士再次因腹痛被送医院,医院建议她转去华西治疗。7月24日,医院做了腹腔包块切除术+腹腔脓肿引流,手术中发现左下腹一不规则囊性肿块,内含大约ml黄白色脓性物质及纱布一块。
“手术之后,医生跟我说,只是一块纱布,不是肿瘤,让我去找最医院。”
医院只愿赔偿7万元
医院医院那次剖腹产中遗留,但是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却相去甚远,不能达成一致。
在这次一审中,根据律师的测算和建议,医院提出86万元索赔,而在最初双方调解中,任女士提出过万的索赔金额。
对于万的索赔金额,任女士向记者解释称,自己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情,也不知道该怎么提出赔偿,医院让自己写个书面的诉求,赔偿金额上还让自己往多了写,这样可以有个讨价还价空间。
对此,医院的律师却进行了否认。
“医院怎么可能让她往多了写,只是让她写个书面诉求,我们测算的结果是,按照医疗损害赔偿,医院全部责任,也只有7万块,医院也想尽快处理这件事,我就提出能不能在18万以内解决这件事,但18万她也不接受。”
由于任女士此前一直以为自己得了肿瘤,从没想过是有纱布留在体内导致的腹痛,因此几年中的一些医疗票据没有留存,后来让卫生所及卫生院开具的两张加盖公章的医疗费用证明,医院并不认可;另外对于伤残的认定,医院也不认可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手术伤害伤残9级的认定;在误工费上,医院也只认可任女士因病住院时间为误工时间,对于任女士提出的因五年多来自己一直因病无法正常工作,导致的误工费,医院也不认可。
医院提出的7万元赔偿,任女士表示自医院的手术费用,就达7.3万多元,这笔钱还是向自己的亲戚借的。医院律师提到的,在调解中,律师曾提议在18万以内赔偿中私了此事,任女士表示到了法庭上对方才说可以赔偿18万,但在调解中咬死只给7万。
医院报警,任女士被处以拘留处罚
医院协商、调解过程中,医院举过牌子,牌子上贴着医院术中将纱布遗留自己体内的证明文件。
据任女士说,医院写了万赔偿诉求的文件后,医院就报警了,说她医闹和敲诈勒索。她被带到了派出所,录完口供,对她和母亲处以15天的行政拘留。
但被送到看守所后,因为任女士和其母亲身体健康原因,看守所不建议关押她们,警方又把任女士母女送回了家。因此这次行政拘留并未执行。
医院举牌子行为,任女士表示自己只去举过三四次,而医院律师却告诉记者,他印象中就不下六七次。但不管举了多少次牌子,这种行为是否构成“医闹”,这位律师在电话中明确向记者说:“你说构成医闹呢,好像还软点,不构成医闹呢,医院了。”
至于任女士到底因何原因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,目前尚不得而知,但可以明确的是,在警方做出拘留处罚之后,医院。
医院医院,医院律师告诉记者,医院,但当前的承包者属于莆田系,在给任女士做手术时的年,医院承包者,而是另外一拨人。
术后纱布遗留腹内并不罕见
在手术之后,手术护士应该严格清点、核查术中用品,以防有物品遗留患者腹腔内。医院的手术室护士告诉记者:“术后清点器械用品,就是我们平常说的点数,如果有东西落在腹腔里了,那就是点数没有点清楚。”
虽然这看似是一个不可能发生的低级错误,但记者搜索发现,在实际的医疗事故报告中,纱布术后遗留在腹腔内并不罕见。
年1月11日,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“医院医疗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”,即是一起“剖宫取胎术”后遗留纱布在患者体内,最终导致患者死亡。该事故被认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,医院承担主要责任,医院承担轻微责任。
此外,在百度学术中以“纱布留腹”为关键词进行搜索,找到约条相关结果。其中年《临床误诊误治》刊登的一篇文章报告了一起手术纱布遗留腹腔长达38年的病例。
医院这起纱布留腹事件,法院最终会如何判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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